按照偿付标的不同,补偿贸易可分为哪些类型?
1、直接产品补偿。即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由设备供应方向设备进口方承诺购买一定数量或金额的由该设备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这种做法的局限性在于,它要求生产出来的直接产品及其质量必须是对方所需要的,或者在国际市场上是可销的,否则不易为对方所接受。
2、其它产品补偿。当所交易的设备本身并不生产物质产品,或设备所生产的直接产品非对方所需或在国际市场上不好销时,可由双方根据需要和可能进行协商,用回购其它产品来代替。
3、劳务补偿。这种做法常见于同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相结合的中小型补偿贸易中。具体做法是:双方根据协议,往往由对方代为购进所需的技术、设备,货款由对方垫付。我方按对方要求加工生产后,从应收的工缴费中分期扣还所欠款项。
上述三种做法还可结合使用,即进行综合补偿。有时,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还可以部分用直接产品或其它产品或劳务补偿,部分用现汇支付等等。
补偿贸易与一般贸易方式相比,具有什么特征?
(1)信贷是进行补偿贸易必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
(2)设备供应方必须同时承诺回购设备进口方的产品或劳务,这是构成补偿贸易的必备条件。
应当明确的是,在信贷基础上进行设备的进口并不一定构成补偿贸易,补偿贸易不仅要求设备供应方提供信贷,同时还要承诺回购对方的产品或劳务,以使对方用所得货款还贷款。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此外,进行补偿贸易,双方须签订补偿贸易协议。
最后,应指出的是进行补偿贸易应注意以下问题:首先要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其次要合理计算贷款的成本和安排偿还期;再次,要正确处理补偿产品和正常出口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