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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不负好春光 执行正当时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息县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竭力将老百姓“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4月16日清晨,春雨淅沥,息县法院审判大楼前警车集结,执行干警精神抖擞,整装待发。随着执行局负责人祁昱森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按照既定路线迅速开展执行行动。

息县法院:不负好春光 执行正当时

根据区域分工,执行干警兵分几路,深入乡镇查找被执行人下落。通过提前部署、发动群众、随机突击等手段,12件执行案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执行中,执行干警刚柔并济,一方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讲清法理的同时,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拒不报告财产、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树立执行权威。

息县法院:不负好春光 执行正当时

“法官,你们来得也太早了。”清晨7时,被执行人丁某仍在梦中熟睡,执行法官便已到达其住处。“别睡了,跟我们走一趟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拘你没商量!张某与丁某的民间借贷纠纷,虽然案件标的本金只有两万余元,但自三年前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丁某不但分文未还,还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期间,执行干警十多次上门均未执行成功,此次干警终于将其在家中拘传。

息县法院:不负好春光 执行正当时

见到要被拘留,被执行人丁某又使出了缓兵之计,请求达成和解分期履行。鉴于其过往存在规避执行等违法行为,且执行标的仅有几万元,干警对其和解请求断然拒绝,要求必须一次性履行本案全部案款,否则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最终,在体检之后,被送至看守所前,被执行人丁某将案款全部凑齐,将自己从拘留的边缘“救回”。

息县法院:不负好春光 执行正当时

陈某与孙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孙某需支付陈某货款及逾期利息等费用,共计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孙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你们都是生意人,最讲究诚信二字,现在你的账户都被冻结了,‘一朝失信,寸步难行’的滋味想必你现在也深有体会……”执行干警将孙某带到执行局,耐心对其释法明理,情理与法理并用。

最终,经过执行干警一番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孙某当天一次性偿还陈某100000元,其余债务陈某自愿放弃。孙某当即进行多方筹措,将执行款交付到申请人陈某手中,案件执行完毕,执行干警随即解除对孙某账户的冻结。

截至中午11点,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20余人次,警车5辆,拘传15人,拘留2人,执行完毕案件9件,达成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67万余元。

民有所呼,执有所应。下一步,息县法院将继续以专项行动聚势赋能,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执行专项行动,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和认可。(郝昱玮 李泽昌 李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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